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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具制造业VOCs排放环节与治理技术大盘

发布时间:2021-09-12 01:35:34 阅读: 来源:粉碎机厂家

家具制造业VOCs排放环节与治理技术大盘点!

家具制造业VOCs排放环节与治理技术大盘点!

2020年09月07日

家具制造与分类

家具制造指利用木材、金属、塑料、竹、藤等材料制作的,具有坐卧、凭倚、储藏、间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馆、办公室、学校、餐馆、医院、剧场、公园、船舰、飞机、机动车等任何场所的各种家具制造的生产活动。根据不同产品类型可分为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和其他家具制造。根据使用对象,家具产品包括民用家具和办公家具涂料。

家具制造业VOCs产污环节及排放形式

木质家具制造行业VOCs主要来自涂料、稀释剂、胶粘剂和清洗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涉及的VOCs排放环节主要是上述含VOCs原辅材料的贮存、调配、施胶、喷漆、擦色、流平和干燥以及废漆渣的贮存。其他家具制造行业VOCs排放主要来源于海绵等的施胶拼接环节和木质框架的喷漆、流平和干燥环节。金属家具制造行业VOCs排放主要来源于粉末涂料高温烘干环节。

图1 木质家具制造业生产工艺与VOCs排放环节示意图

图2 软体家具制造业生产工艺与VOCs排放环节示意图

北京市家具制造业涂装工序的喷漆、流平和干燥环节基本在密闭化车间或设备内进行,VOCs废气主要以有组织形式排放,部分企业的调漆、调胶、施胶环节存在无组织排放。

家具制造业VOCs产污水平

家具制造行业VOCs产污水平取决于原辅料类型和涂装方式。

对于原辅材料,产污水平较高的是溶剂型涂料和溶剂型胶粘剂。根据《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年版)》,2016年,北京市基本退出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工艺;自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市家具制造行业基本使用水性涂料和水性或热熔型胶粘剂。

对于涂装方式,高效的自动化涂装设备和涂装技术能有效提高涂料的利用率,减少涂料和胶粘剂的使用量,从而降低VOCs的产污水平。

图3 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不同涂料和胶粘剂VOCs产污水平(kgVOCs/t涂料或t胶粘剂)

家具制造业执行标准

北京市家具制造业目前执行的标准包括:

(1)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应执行《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

(2)其他家具和金属家具制造企业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11/)

(3)所有家具制造企业还均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北京市木质家具制造VOCs排放应符合《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规定的限值。其中,企业生产设备或车间排气筒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应≤10mg/m3,非封闭涂装车间工位/或封闭涂装车间门窗口外1米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应≤2mg/m3,厂界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应≤0.5mg/m3。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及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制造技术水平和整体实力进1步提高)的特别控制要求。

北京市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应符合《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的要求。其中水性底漆、水性色漆和水性清漆即用状态不扣水时VOCs含量应分别满足≤80g/L,≤70g/L和≤80g/L的要求。自2020年12月1日起,家具制造行业使用的辐射固化涂料(含腻子)以及水性腻子即用状态扣水后VOCs含量应符合《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的要求,清洗剂VOCs含量应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的要求,胶粘剂VOCs含量应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中对水基型胶粘剂和本体型胶粘剂的要求。

污染预防技术

1、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技术

鼓励北京市家具制造业企业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产品技术要求》(GB/T )的原辅材料。

2、涂装工艺及设备

家具制造业企业宜采用往复式喷涂箱、辊涂、淋涂、机械手、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技术,减少使用手动空气喷涂技术。

图4 木质家具高效自动化涂装设备

酚醛板家具宜使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其他板式家具宜采用辊涂、淋涂、往复式喷涂箱和机械手等高效涂装技术。<2015年/p>

金属家具宜使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

图5 金属家具粉末静电喷涂

3、过程控制

(1)转移和输送

宜使用集中供漆或供胶系统,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转移和输送VOCs物料。

(2)施胶

施胶过程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应安装VOCs废气收集系统并输送至VOCs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3)喷涂、流平和干燥

底漆、面漆、擦色等喷漆或涂饰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喷漆过程宜设计合理的通排风参数,禁止通过加大风量稀释排放;流平过程应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对于单独的流平空间,禁止通过安装大风量风扇或其他通风措施故意稀释排放;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使用水性涂料的宜采用干式喷漆房;使用湿式喷漆房时,循环水槽和滤渣间应密闭并配置废气收集系统;湿式喷漆房的水帘水应定期更换,更换废水进厂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或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4)涂装设备或喷枪清洗

涂装设备清洗过程应收集清洗废液或废水,喷枪应在密闭设备或密闭空间内清洗,清洗过程产生的VOCs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收集的废水进厂区集中污水据了解处理设施或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清洗废液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VOCs无组织管控

1、含VOCs物料储存

含VOCs物料应密闭储存,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废涂料、废胶粘剂、废清洗剂、废活性炭等含VOCs废料(渣、液)以及VOCs物料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密封储存于密闭的危废储存间;沾染有废涂料和清洗剂的废抹布应放入密闭容器内。

2、含VOCs物料调配

涂料和胶粘剂应设置专门的密闭调配间,在密闭空间或采用密闭设备进行调配,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图6 密闭调漆供漆间

3、自动化涂装设备涂料回收、退料

对于辊涂、往复式喷涂箱等自动化涂装设备,应设置过喷涂料回收装置,回收的涂料经调配后重新用于生产中。

自动化涂装设备涂装作业结束时应退净残存物料,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送回至调配间或储存间,退料过程产生的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末端治理

1、粉末涂料和热熔胶宜根据生产过程重点控制颗粒物的产生和排放。

2、 水性涂料和水性胶粘剂集中连续化自动涂装的喷漆和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废气宜根据废气排放速率和排放连续性采用“吸附浓缩+催化氧化”或其他等效方式处置;不适宜浓缩但是其实不具有普适性脱附的废气或低浓度、非连续性排放的VOCs废气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并定期更换吸附饱和的活性炭,更换后的废活性炭应按危险废物处置。

3、调配、流平废气宜与喷涂、干燥废气一并处理;无法合并处理时,调配废气和流平废气宜采用吸附方式或其他等效方式处置。

4、 线上设备清洗废气宜与喷涂废气一并处理,线下设备清洗废气宜采用“吸附”方式或其他等效方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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